新疆政法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

日期:2024-02-23点击率:10

新疆政法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

一、读者一律通过闸机刷脸入馆,入馆时不得携带食物或饮料。

二、使用一卡通借阅图书,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三、对所借图书请勿涂改、批划、撕毁和污损,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
四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洁。

五、保持图书馆安静、整洁。严禁乱丢纸屑、随地吐痰、喧哗和朗读,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。

六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及取暖器等。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,还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。

七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
八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,不得在馆内高空抛物。

九、经出口通道,如遇保安系统报警,读者均需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查,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。

十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,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门卫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。